【处罚】关于对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队官员矫喆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25-09-17 15:11:264971

转自 中国足球协会 官方 网站

足纪字〔2022〕126号

关于对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队官员

矫喆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2年12月23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三十二轮场序第284场,上海海港足球俱乐部队与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晋江市足球训练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及听证,当比赛结束后,在裁判员准备退场时,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队官员矫喆实施非体育行为,指责、辱骂裁判员,裁判员向其出示红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队官员 矫喆进入比赛体育场6场;

二、 罚款人民币6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 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22年12月26日

投稿: caipanquan@foxmail.com

更多信息,请关注“ 裁判圈 ”微博 、视频号

http://weibo.com/caipanquan/返回搜狐,查看更多